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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误解可撤销

重大误解可撤销

重大误解确实是一种可撤销的合同情形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,即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误解,那么该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。

以下是有关重大误解合同撤销的关键信息:

1. 重大误解的定义 :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内容发生误解。

2. 撤销权利 :受误解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。

3. 法律依据 :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七条: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二条:规定了撤销权的消灭时效,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,撤销权消灭。

4. 撤销条件 :除了重大误解,其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还包括欺诈、胁迫、显失公平等。

5. 撤销时效 :一般情况下,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。

请注意,撤销权的行使需在法定时效内进行,否则撤销权将消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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